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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黃江鎮刁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B04-01 地塊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東莞市黃江鎮刁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B04-01地塊
土地使用權人:東莞市黃江鎮板湖股份經濟聯合社、東莞市黃江鎮田美股份經濟聯合社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檢測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鉆探單位:東莞市華真環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塊地址:東莞市黃江鎮板湖村、田美村
地塊調查面積:36165.32平方米
地塊原用地性質:一類工業用地
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小學用地(R62)
調查緣由:東莞市黃江鎮刁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B04-01地塊原用地性質為一類工業用地,現擬用于建設小學,用地性質由一類工業用地變更為小學用地(R62)。根據《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東環[2018]310號),該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二、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第一階段環境調查結果,調查地塊歷史沿革清晰。調查地塊土地權屬、使用權人變更情況,將地塊分成北側、南側兩個區域進行描述,地塊北側區域(面積約為26678.5平方米)歷史至今土地使用權人及權屬人為東莞市黃江鎮板湖股份經濟聯合社;南側區域(面積約為9486.82平方米)歷史至今土地使用權人為東莞市黃江鎮田美股份經濟聯合社。
調查地塊歷史至今涉及農田、林地,主要為周邊村民種植農作物,主要種植蔬菜和果樹,其中2017年地塊外西面農田平整建設停車場,將平整的表層土填進地塊內西側,回填面積為4104.76m2,回填深度為0.10~3.60m,回填后為空地,期間涉及少量建筑磚渣堆放,為周邊居民住宅裝修時產生的建筑垃圾,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隨后回填區域逐漸由周邊居民開墾作為農田,其余未填土區域仍為農田、林地。調查地塊歷史至今不涉及工業企業生產情況,不存在發電機等裝備,不存在危險廢物非法傾倒等環境違法或事故情況。
根據地塊相關資料分析、現場勘踏及人員訪談等,地塊內歷史至今不涉及工業企業,種植期間主要使用低毒、安全、低殘留的的農藥,對地塊產生的影響較小,地塊西側填土來源清晰,填土來源地原用途為林地,填土對地塊影響較小。 地塊周邊歷史至今主要以居住用地、工業用地、綠地和道路為主,其中地塊西面的五金、塑膠加工類作坊,在生產營運過程中可能對調查地塊產生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遷移污染,地塊東面的安世半導體(中國)有限公司在生產營運過程中可能對調查地塊產生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錫、銅、總鉻、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烴(C10-C40)遷移污染。
三、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土壤篩選值執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中土壤砷風險篩選值參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附錄A中的土壤環境背景值(40mg/kg)執行,其中錫、總鉻、氟化物篩選值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進行推導。本次調查地下水篩選值選取《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標準,其中石油烴(C10-C40)、錫、總鉻篩選值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進行推導。
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13個土壤監測點(包含2個土壤監測對照點),調查深度為0~6.00m,項目組分別于2022年6月25日~2022年6月27日進行土壤樣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樣品52個(其中土壤檢測對照點位樣品2個,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1項)、重金屬和無機物(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錫、總鉻、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烴(C10-C40),土壤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1、對照點土壤監測結果
本次調查于地塊外采集了2個土壤對照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外對照點pH值為4.13~6.56;重金屬中砷、汞、鎘、鉛、鎳、銅、鉻、錫均有檢出,六價鉻未檢出,無機類污染物氟化物、氰化物均有檢出;石油烴(C10-C40)檢出結果為51~55mg/kg,其余有機類檢測指標均未檢出,檢出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2、地塊內土壤監測結果
(1)pH值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50個土壤樣品進行了pH值的檢測,pH值的檢出范圍3.55~9.08,其中37個土壤樣品的pH值小于7,13個土壤樣品的pH值大于7,總體來看,調查地塊以酸性土壤為主。
(2)重金屬和無機物
本次調查對地塊內采集的50個土壤樣品進行了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等重金屬類污染物含量的檢測,其中S8和S11兩個點位的土壤樣品(共8個樣品)進行了特征污染物鉻、錫、氟化物、氰化物重金屬類污染物和無機類污染物含量的檢測,通過檢測結果可以看出,砷、鎘、銅、鉛、汞、鎳、鉻、錫、氟化物、氰化物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六價鉻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重金屬和無機物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3)有機物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50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物的檢測,共檢測了38項有機物。此次檢出的有機污染物包括乙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萘、苯并[a]蒽、?、苯并[k]熒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共10項,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其余有機污染物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物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4)石油烴(C10-C40)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8個土壤樣品進行了石油烴(C10-C40)的檢測,8個樣品均有石油烴(C10-C40)檢出,檢出結果范圍為24-58mg/kg,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石油烴(C10-C40)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本次調查采樣組于2022年06月29日在地塊內采集了3個地下水樣品,檢測項目包括pH值、渾濁度、氟化物、氰化物、砷、鎘、鉻(六價)、總鉻、銅、鉛、汞、鎳、錫、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總量)、苯乙烯、石油烴(C10-C40)共19項樣品。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地塊內地下水監測井pH值范圍為6.3~7.3,偏弱酸性水;地塊內監測井其余18項監測項目共檢出8項,其中渾濁度范圍為11~15;其余檢出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中的相關標準要求。
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均已供應自來水,不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飲用地下水暴露途徑;本次調查地下水各毒性污染物均未超出本次調查選取的風險篩選值,故本地塊無需開展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東莞市黃江鎮刁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B04-01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故該地塊作為小學用地(R62)進行再開發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