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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崗鎮2019年005地塊(08-05B)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鳳崗鎮2019年005地塊(08-05B)位于東莞市鳳崗鎮雁田村(中心地理坐標:北緯22°40′59.28″,東經114°10′13.04″),占地面積34743.82平方米。該地塊1990年至2019年為工業聚集區,2018年至2019年調查地塊內企業陸續完成搬遷,現場地內的廠房建筑均已拆除。該地塊屬于東莞市鳳崗鎮人民政府,廣東京東都市智能產業創新發展有限公司擬于該地塊建設京東都市科技金融創新中心項目;原用地性質為集體用地,根據東莞自然資源局《鳳崗鎮2019年005地塊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編號:規字第2019-19-1005號)文件,2019年04月22日用地規劃使用性質變更為新型產業用地(M0),根據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文件《關于加強土壤環境調查環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東環辦[2018]19號),該地塊需開展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
受東莞市鳳崗鎮人民政府委托,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04月承擔了該地塊的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根據國家場地環境調查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中健檢測于2019年04月~2019年09月期間對目標地塊開展了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并編制了該地塊的初步調查報告。
根據第一階段環境調查結果:根據歷年衛星地圖和人員訪談了解,場地從1990年開始填土興建皮件廠,1997年后續相繼建設五金加工廠、服紙箱廠等小型工廠。由于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該場地中的企業部分也發生了更替,更替后該場地大部分為廢舊塑料制品、廢舊金屬制品倉庫,生產性企業有東莞市兆佳特鋼有限公司、進富鋁窗制作廠、鳳崗富克仕五金加工廠、東莞市華奕塑膠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鳳崗富彩塑膠經營部、東莞市笙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銘模具加工廠、東莞市鳳崗福林軟膠制品廠、東莞市展新塑膠五金有限公司、東莞日經電子有限公司和國瑞祥服飾(香港)有限公司,將廢品收購站、廢舊金屬制品回收場所、小型變壓器回收暫存倉庫、手機電池次品回收倉庫、東莞市兆佳特鋼有限公司、鳳崗富克仕五金加工廠、配電房和安裝有變電器區域、東莞市笙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銘模具加工廠、東莞市展新塑膠五金有限公司和東莞日經電子有限公司區域作為關注重點,潛在關注污染物為重金屬、VOCs、SVOCs、石油類及多氯聯苯。
第二階段土壤環境初步調查采樣組共布設了25個土壤監測點(包含1個土壤監測對照點),調查深度為0~8m,分別于2019年06月05日、06月06日、06月10日、06月11日、06月12日和06月21日對調查地塊土壤進行樣品采集,并于2019年08月06日在S13旁1m范圍內補充1個土壤鉆孔(S13-1)補采石油烴樣品,2019年08月31日在S22旁1m范圍內補充1個土壤鉆孔(S22-1)補采鄰苯二甲酸酯類樣品,共采集土壤樣品109份(其中土壤檢測對照點位樣品1份,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8份(補采樣品);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1項)、重金屬和無機物(8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4項)、石油烴(C10-C40)和多氯聯苯(總量)。
第二階段地下水環境初步調查在場地內布設5口地下水監測井,采樣組分別于2019年07月02日、07月10日和07月11日對調查地塊地下水進行樣品采集,建井深度為6~8米,共采集5組地下水樣品(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感官性及一般化學指標(8項)、毒理學指標(12項)、鎳、鈷、乙苯、二甲苯(總量)、苯乙烯、萘、蒽、熒蒽、苯并(b)熒蒽、多氯聯苯(總量)、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石油類(總量)。
本次異常點位排查階段在疑似異常點位S5附近0.5m內布設點位S5-1,四個垂直軸向上5m范圍內布設4個土壤監測點位S5-2~4,采樣組分別于2019年07月29日和07月30日對疑似異常點位土壤進行樣品采集,每個點位采集5個土壤樣品,采樣深度為污染點位所在深度其上取2個樣品、所在深度取1個樣品、所在深度其下取2個樣品,共采集25份土壤樣品,檢測指標為砷。
根據檢測分析結果:
(1)土壤
1、pH值
本次調查場地內pH值的檢出范圍5.67~10.85,其中56個土壤樣品的pH值小于7,52個土壤樣品的pH值大于7,總體來看,調查地塊以弱酸性、中性和弱堿性土壤為主。
2、重金屬
通過對比分析,鎘、六價鉻、銅、鉛、汞、鎳、鈷的檢出濃度均低于風險篩選值,其中六價鉻和鈷的檢出濃度均沒有超本項目風險篩選值,但有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砷的含量范圍在6.17-82.3之間,有1個檢測結果(S5-J5:82.3mg/kg)超出本項目風險篩選值,超標倍數為0.37。
3、有機物
此次檢出的有機污染物包括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2-三氯乙烷、1,2,3-三氯丙烷、苯、乙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共14項,以上14種有機物的檢測結果均低于風險篩選值,其余有機污染物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場地土壤開展有機物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4、石油烴
石油烴檢出結果范圍為6.0~664mg/kg,均未超出風險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場地土壤開展石油烴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5、多氯聯苯
多氯聯苯檢測結果均為未檢出,低于風險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場地土壤開展多氯聯苯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2)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
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地下水pH值范圍為6.14~6.67,屬于弱酸性水,其余33項監測項目共檢出12項,出現超篩選值的污染物包括渾濁度、pH值、錳、鋁、鈉、碘化物共6項,超標項目均不是本調查地塊的特征污染物,最大超篩選值倍數范圍為0.06(碘化物)~25.1(渾濁度),其余檢出指標均低于風險篩選值。地塊內上游、下游地下水監測點位均出現超篩選值項目。
地下水指標中渾濁度屬于感官性狀指標,pH值屬于一般化學指標,根據《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試行)》附錄H,不屬于工業企業污染地塊場地環境調查關注的污染物,因此不作為本次場地環境調查的重點關注污染物。地下水暴露途徑包括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以及飲用地下水。因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均已供應自來水,不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飲用地下水暴露途徑。此外,超標污染物錳、鋁、鈉、碘化物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氣態污染物,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和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暴露途徑,且均不是本調查地塊的特征污染物,地下水中的超篩選值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因此本地塊無需開展地下水風險評估。
(3)異常點位排查
異常點位排查土壤砷的檢測結果范圍為7.0mg/kg~38.5mg/kg,均未超出60mg/kg的土壤篩選值,滿足《廣州市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治理修復及效果評估技術要點》異常點位排查要求,可判定該疑似異常點S5-5樣品不具代表性,可予以排除。因此無需對場地土壤開展重金屬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4)總結論
報告調查評價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地下水中渾濁度、pH值、錳、鋁、鈉、碘化物超相應風險篩選值,土壤和地下水其他各污染物檢出結果均低于風險篩選值,在調查地塊的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源的情況下,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不屬于污染地塊,故該地塊作為新型產業用地進行再開發利用是可行的。
地塊內土壤重金屬六價鉻和鈷的檢出濃度雖沒有超本項目風險篩選值,但有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本項目的規劃用途屬于第二類用地,因此場地責任單位在未來對本場地開發利用過程中在調查地塊區域②(約400平方米)、區域③(約5114平方米)、區域⑤(約1130平方米)、區域⑦(約1000平方米)、區域⑨(約1000平方米)、區域?(約2700平方米)、區域?生產車間部分(約1600平方米)和區域?(約1200平方米)開挖的土壤不得外運往第一類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