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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謝崗鎮第009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2013年謝崗鎮第009地塊位于廣東省東莞市謝崗鎮花園大道花園工業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4°08′25.45"、北緯22°58′00.90"),占地面積為9834.16平方米。該地塊歷史上先為農林用地,2001年后地塊北側和南側建設有幾棟建筑,2001年至2014年期間地塊內建筑主要作為出租板房和出租商鋪使用,于2014年建筑拆除,沒有工業生產等其他活動的開發。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于該地塊建設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謝崗支行業務樓,場地規劃使用性質為商業金融業用地,屬于敏感公共設施用地,根據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文件《關于加強土壤環境調查環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東環辦[2018]19 號),該地塊需開展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
受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承擔了該地塊的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根據國家場地環境調查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中健檢測于2018年10月~2019年3月期間對目標地塊開展了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并編制了該地塊的初步調查報告。
根據第一階段環境調查結果,調查地塊歷史沿革清晰。地塊1992年前為農林用地,權屬東莞市謝崗鎮人民政府,1993年12月土地使用權轉讓給東莞市謝崗鎮信用社,東莞市謝崗鎮信用社現變更為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地塊1993年之后土地使用權屬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其進行管理。2001年之前該地塊尚未進行工業等其他活動的開發,一直為草地;2001年至2007年期間,地塊北側建筑主要用于出租給李戲平、謝同穩作為臨時板房給工人居住使用;2011年至2014年租給東莞市永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擴建移動板房,給工人居住及建筑材料堆放使用;2001年至2014年期間,地塊南側建設的建筑先后租給楊金蓮、楊成材作為家私賣場使用,主要從事家私銷售,該地塊全部建筑于2014年全部拆除。根據污染識別結果,場地內未見可疑污染源和污染痕跡,地塊歷史上無工業污染類等企業進行生產活動,不屬于重點潛在污染區域。為了了解調查地塊場地環境狀況,在場地內按“地塊面積>5000m2,土壤采樣點位數不少于6個”的布點原則進行土壤監測布點,對《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45項基本項目進行監測分析。
第二階段土壤環境初步調查現場采樣時間為2018年10月8日~10月9日,調查組結合專業判斷布點法及系統布點法進行布點,此次初步調查共設置土壤檢測點位8個(包括土壤檢測對照點位1個),調查深度為0~8m,共采集土壤樣品29份(其中土壤檢測對照點位樣品1份,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重金屬和無機物(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地下水環境調查現場采樣時間為2018年10月10日,共設置了地下水監測井4口(包括地下水檢測對照點位1個),其中地下水流向上游1個,下游2個,對照監測井1個,共采集地下水樣品4份(其中地下水檢測對照點位1份,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13項)和毒理學指標(10項)。
根據檢測分析結果:
(1)本次調查檢測的所有土壤樣品中重金屬、有機物等污染物含量均低于本項目相應的土壤環境風險篩選值,本場地土壤中重金屬、有機物等污染物含量對人體健康的風險是可接受的,因此無需啟動土壤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2)本次地下水環境調查結果,地下水檢測項目除鐵、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錳外均達到本地塊地下水篩選值要求,通過風險分析,在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源的情況下,地下水污染物含量超出篩選值的項目對人體健康的風險是可接受的,無需啟動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綜上所述,調查地塊地下水中鐵、耗氧量、氨氮、硫化物和錳超風險篩選值,在本場地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源的情況下,對人體健康的風險是可接受的,另外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其他污染物檢測濃度均低于風險篩選值,人體健康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作為商業金融業用地進行再開發利用是可行的。
鑒于地塊內地下水中存在污染物指標不同程度地超出相應的地下水風險評價篩選值,建議不對場地內的地下水進行以飲用水源為目地的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