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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東城第三幼兒園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東莞市東城第三幼兒園地塊
占地面積:3000.67平方米
地理位置:東莞市東城第三幼兒園地塊位于東莞市東城立新犬眠嶺(中心地理位置:東經113°45'56.74"、北緯 22°59'56.69")
土地使用權人:東莞市東城街道辦事處
未來規(guī)劃:幼兒園用地(R61)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調查緣由:東莞市東城第三幼兒園地塊位于東莞市東城立新犬眠嶺,該地塊歷史用地性質為工業(yè)用地,東莞市東城街道辦事處現(xiàn)擬于該地塊建設幼兒園,土地使用性質由工業(yè)用地變更為幼兒園用地(R61),根據(jù)《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fā)利用土壤環(huán)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東環(huán)[2018]310號),該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二、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調查地塊1997年前為山地,未做利用;東城區(qū)立新社區(qū)犬眠嶺村于調查地塊開始建設廠房,廠房于2000年完成建設;2000年-2001年為空置廠房,于2001年出租于圣誕樹裝飾花廠,2002年搬離地塊;2002年-2005年調查地塊為東之杰繡花廠;2005年-2014年調查地塊為東莞市鴻凱實業(yè)有限公司(2008年前曾用名“盈嘉”),于2014年搬離地塊。2001年-2014年地塊出租期間,西側的4層廠房為企業(yè)的生產車間,東側的5層樓房為企業(yè)的宿舍樓。
2014年-2018年調查地塊出租于東莞市良信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該企業(yè)于2018年進行搬遷,同年完成地塊內建筑的拆除并進行了建渣的外運及地塊清理;2018年-2020年調查地塊為海德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所用,主要用于海德城市花園建設時的建筑材料臨時放置處、鋼筋加工場及空桶堆放區(qū),于2020年6月完成搬遷;2020年6月至今調查地塊為空地,歷史鋼筋加工場處殘留有鋼筋切割粉末。
根據(jù)地塊相關資料分析、現(xiàn)場勘踏及人員訪談等,該地塊歷史上存在工業(yè)企業(yè)生產車間及鋼筋加工場區(qū)域,因此將歷史工業(yè)企業(yè)生產車間及鋼筋加工場區(qū)域作為重點關注區(qū)域,關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屬、石油烴、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及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三、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1、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5個土壤監(jiān)測點(包含1個土壤監(jiān)測對照點),調查深度為0~6.23m,項目組分別于2020年07月03日~07月04日進行土壤樣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樣品17份(其中土壤檢測對照點位樣品1個,不包含現(xiàn)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1項)、重金屬和無機物(8項)、揮發(fā)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fā)性有機物(14項)、石油烴(C10-C40)。本次調查土壤中重金屬及有機污染物的篩選值執(zhí)行《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根據(jù)檢測結果分析,土壤環(huán)境調查結論如下:
(1)對照點土壤監(jiān)測結果
本次調查于地塊外采集了1個土壤對照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外對照點pH值為5.92;重金屬中砷、鎘、銅、鉛、汞、鎳均有檢出,六價鉻未檢出;石油烴檢出結果為82mg/kg,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檢出結果為1.9mg/kg,其余有機類檢測指標均未檢出,檢出結果均未超出《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2)地塊內土壤監(jiān)測結果
①pH值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16個土壤樣品進行了pH值的檢測,pH值的檢出范圍為7.51~8.60,16個土壤樣品的pH值均大于7,總體來看,調查地塊以堿性土壤為主。通過與對照點土壤pH值對比分析,對照點土壤呈弱酸性,而地塊內以堿性土壤為主,說明地塊外北面的石灰池生成石灰膏的過程可能對調查地塊產生了堿類污染物影響。
②重金屬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16個土壤樣品進行了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檢測,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砷、鎘、銅、鉛、汞、鎳的檢出濃度均未超出《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六價鉻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重金屬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③有機物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16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物的檢測,共檢測了41項有機物,僅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有檢出,檢出結果范圍為0.5mg/kg~5.5mg/kg,均未超出《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余有機污染物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物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④石油烴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16個土壤樣品進行了石油烴的檢測,16個樣品均有石油烴檢出,檢出結果范圍為117mg/kg~310mg/kg,均未超出《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石油烴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2、地下水
本次調查項目組于2020年07月15日在地塊內共采集了3份地下水樣品,于2020年07月30日在地塊外采集了1份地下水樣品,檢測項目包括濁度、pH值、鐵、錳、銅、鋅、鋁、鈉、汞、砷、硒、鎘、六價鉻、鉛、鎳、石油類、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總量)、苯乙烯,共24項監(jiān)測指標;調查組于2020年09月26日對地下水石油類樣品進行重新采樣、檢測。本次調查地下水風險篩選值選取《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標準,其中石油類、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風險篩選值參照《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中的相關標準執(zhí)行。根據(jù)檢測結果分析,地下水環(huán)境調查結論如下:
(1)檢測結果分析
地塊外地下水對照井的pH值為6.22,地塊內地下水監(jiān)測井pH值范圍為7.62~8.42,偏弱堿性水。地塊外地下水對照井其余24項監(jiān)測項目共檢出3項,均未出現(xiàn)超篩選值情況;地塊內監(jiān)測井其余地下水24項監(jiān)測項目共檢出12項,其中渾濁度、鐵、鋁、錳4項出現(xiàn)超篩選值情況,渾濁度在D1、D2、D3三個點位均超篩選值,超篩選值倍數(shù)為0.1~12.03;鐵在D2一個點位超篩選值,超篩選值倍數(shù)為1.6;錳在D1一個點位超篩選值,超篩選值倍數(shù)為4.4;鋁在D2一個點位超篩選值,超篩選值倍數(shù)為6.8,其余檢出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及《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中的相關標準要求。
(2)地下水人體健康風險分析
地下水指標中渾濁度屬于感官性狀指標,根據(jù)《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試行)》附錄H,不屬于工業(yè)企業(yè)污染環(huán)境調查關注的污染物,因此不作為本次環(huán)境調查的重點關注污染物。地下水暴露途徑包括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tài)污染物,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tài)污染物以及飲用地下水。因調查地塊所在區(qū)域均已供應自來水,不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飲用地下水暴露途徑。此外,超篩選值污染物鐵、錳、鋁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氣態(tài)污染物,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tài)污染物和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tài)污染物暴露途徑。因此地下水污染物鐵、錳、鋁不存在暴露途徑,地下水中的超篩選值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本地塊無需開展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3)地下水風險管控措施
鑒于調查地塊地下水污染物中鐵、錳、鋁的檢出結果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要求,因此建議在后期開發(fā)過程中不對地塊內的地下水進行以飲用水源為用途的開發(fā)利用。
四、總結論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東莞市東城第三幼兒園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故該地塊作為幼兒園用地進行再開發(fā)利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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