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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坑鎮南部片區 S-B01-6 街坊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一、項目基本信息
地塊名稱:東坑鎮南部片區 S-B01-6 街坊地塊
土地使用權人:東莞市東坑鎮規劃管理所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檢測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鉆探單位:廣州市展宏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地塊地址:東莞市東坑鎮新門樓東坑中學東側,中心地理位置是東經 113°55'38.61"、北緯 22°59'5.66"
地塊調查面積:24403 平方米
地塊原用地性質:農林用地
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商住混合用地(R5)
調查緣由:東坑鎮南部片區 S-B01-6 街坊地塊位于東莞市東坑鎮新門樓東坑中學東側(中心地理位置:東經 113°55'38.61"、北緯 22°59'5.66"),占地面積 24403 平方米,該地塊歷史用地性質為農林用地,東莞市東坑鎮規劃管理所現擬于該地塊建設商住區,土地使用性質由農林用地變更為 R5(商住混合用地),根據《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東環[2018]310號),該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受東莞市東坑鎮規劃管理所委托,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07 月承擔了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根據國家地塊環境調查相關
技術規范的要求,中健檢測于 2020 年 07 月至2020 年 10 月期間對目標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并編制了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二、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調查地塊 2018 年前為荔枝林,荔枝林種植期間涉及有機農藥(六六六、滴 滴涕)的使用,2018 年 12 月荔枝林砍除后轉為空地、綠地,至今未做利用。
2003 年至今地塊東北側有一處治安執勤點,執勤點南北兩側各有一處變電 箱內含變壓器裝置,其中執勤點南側有一處變電箱于 2003 年建設完成,于 2007 年搬遷至地塊東側的邊界處,并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拆除;北側一處變電箱于 2012 年建設完成,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拆除。2011 年地塊西北側主要有一處蔬 菜地和一處雨水積水坑,雨水積水坑于 2014 年干涸,干涸后用于種植荔枝樹;
2018 年荔枝林砍除后對地塊進行平整,其中地塊北側表層鋪有少量建筑碎 料、砂石,主要來源于地塊周邊區域舊村房屋改造產生的建筑碎料、砂石,并鋪 設有防止水土流失的塑料薄膜及遮陰網,地塊東側存放有未使用完的塑料薄膜及 遮陰網,地塊平整后南側區域有暫存水泥砼管及未使用的截污管,暫放區域均做 水泥硬化處理。地塊內歷史至今無外來回填土情況,不涉及污水管網,不存在工 業建筑垃圾、危險廢棄物等的堆放,無外來垃圾傾倒。
根據地塊相關資料分析、現場勘踏及人員訪談等,該地塊北側歷史上存在荔 枝樹的種植、車輛進出、石子的鋪設、暫放水泥砼管和未使用截污管、變電箱及 靠近東側東莞市溢隆模具有限公司,因此將北側約 15834m2區域作為重點關注區域,關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烴(C10-C40)、有機農藥類(六六六、滴滴涕)。
三、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1、篩選值 (1)土壤篩選值:本次調查土壤篩選值執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 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中土 壤砷風險篩選值參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36600-2018)附錄 A 中的土壤環境背景值(40mg/kg)執行。
(2)地下水篩選值:本次調查地下水篩選值選取《地下水質量標準》 (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標準,其中石油類選值參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 準》(GB5749-2006)附錄 A 中的相關標準執行。
2、土壤環境調查結論
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 13 個土壤監測點(包含 1 個土壤監測對照點),調 查深度為 0~6.0m,項目組分別于 2020 年 07 月 29 日、2020 年 07 月 30 日和 2020 年 07 月 31 日進行土壤樣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樣品 49 份(其中土壤檢測對照點 位樣品 1 個,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1 項)、重金屬 和無機物(7 項)、揮發性有機物(27 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 項)、石油 烴(C10-C40)、有機農藥類(六六六、滴滴涕)。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土壤環境 調查結論如下:
(1)對照點土壤監測結果
本次調查于地塊外采集了 1 個土壤對照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外 對照點 pH 值為 7.85;重金屬中砷、鎘、銅、鉛、汞、鎳均有檢出,六價鉻未檢 出;石油烴(C10-C40)檢出結果為 269mg/kg,其余有機類檢測指標均未檢出, 檢出結果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2)地塊內土壤監測結果
①pH 值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 48 個土壤樣品進行了 pH 值的檢測,pH 值的檢出范圍 4.40~9.32,其中 43 個土壤樣品的 pH 值小于 7,5 個土壤樣品的 pH 值大于 7, 總體來看,調查地塊以酸性土壤為主。
②重金屬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 48 個土壤樣品進行了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銅、鉛、 汞、鎳檢測,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砷(篩選值 40mg/kg)、鎘(篩選值 20mg/kg)、 銅(篩選值 2000mg/kg)、鉛(篩選值 400mg/kg)、汞(篩選值 8mg/kg)、鎳 (篩選值 150mg/kg)的檢出濃度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 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六價鉻均未檢 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重金屬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③有機物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 48 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物的檢測,共檢測了 38 項有 機物。此次檢出的有機污染物包括氯甲烷(篩選值 12mg/kg)、二氯甲烷(篩選 值 94mg/kg)、氯仿(篩選值 0.3mg/kg)、四氯化碳(篩選值 0.9mg/kg)、四氯 乙烯(篩選值 11mg/kg)、間二甲苯+對二甲苯(篩選值 163mg/kg)共 6 項,其 中氯甲烷的最大檢測值為 4.7×10-3mg/kg,二氯甲烷最大檢測值為 5.4×10-3mg/kg, 氯仿最大檢測值為 2.2×10-2mg/kg,四氯化碳最大檢測值為 1.8×10-3mg/kg,四氯 乙 烯 最 大 檢 測 值 為 1.0×10-2mg/kg , 間 二 甲 苯 + 對 二 甲 苯 最 大 檢 測 值 為 1.5×10-3mg/kg,以上 6 種有機物的檢測值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 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余 有機污染物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物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 作。
④石油烴(C10-C40)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 48 個土壤樣品進行了石油烴(C10-C40)的檢測,48 個 樣品均有石油烴(C10-C40)(篩選值 826mg/kg)檢出,檢出結果范圍為 47mg/kg~548mg/kg,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 石油烴(C10-C40)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⑤有機農藥類(六六六、滴滴涕)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 48 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農藥類(六六六、滴滴涕) 的檢測,48 個樣品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農藥類(六六六、 滴滴涕)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3、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 本次調查項目組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地塊外采集了 1 份地下水樣品,在地 塊內采集了 3 份地下水樣品,共采集了 4 份地下水樣品(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 檢測項目包括渾濁度、pH 值、鐵、錳、銅、鋅、鋁、鈉、汞、砷、硒、鎘、六 價鉻、鉛、鎳、石油類、苯、甲苯、二甲苯(總量)、乙苯、苯乙烯、六六六(總 量)、滴滴涕(總量)共 23 項監測指標。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地下水環境調查 結論如下:
本次調查地塊外地下水對照井的 pH 值為 5.55,地塊內地下水監測井 pH 值 范圍為 4.66~5.33,均為偏酸性水。地塊外地下水對照井其余 22 項監測項目共檢 出 4 項,其中地下水錳出現超篩選值情況,錳超篩選值倍數為 1.1 倍;地塊內地 下水監測井其余 22 項監測項目共檢出 8 項,除渾濁度外其余檢出指標均滿足《地 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 類標準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5749-2006)附錄 A 中的相關標準要求,因此無需對地塊地下水開展詳細調 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地下水對照井布點合理性及其錳超標原因分析:地塊外對照井選取位置位于 調查地塊西南面初坑正坑居民區附近,為地下水流向上游方位,該位置歷史至今 均為居民區,故地下水對照井所在位置符合《東莞市建設用地地塊環境調查工作 及評審技術要點(試行)》(2019 年)中“地下水對照點應設置在場地地下水 流向的上游”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中“6.2.2.5 一般情況下,應在地下水流向上游的一定距離設置對照監 測井”等的有關要求。根據《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可知“地下水中度 ~重度污染區主要分布在粵東、粵西工業區及珠江三角洲地區,污染項目主要為 pH 值、Fe、Mn、NH4+”,調查地塊位于珠江三角洲地區,因此對照井地下水 污染物錳出現超篩選值情況的原因可能是受到區域環境影響。
四、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總結論
綜上所述,本地塊土壤中重金屬、有機物、石油烴、有機農藥類(六六六、 滴滴涕)等污染物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 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因此無需啟動土 壤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根據地下水環境調查結果,本地塊地下水檢出指標 除渾濁度外均滿足(GB/T14848-2017)III 類標準及(GB5749-2006)附錄 A 中的相關標準要求,因此無需啟動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東坑鎮南部片區 S-B01-6 街坊地塊不屬于 污染地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故該地塊作為商住混合用地(R5) 進行再開發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