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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鎮 2017 年第 002 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高埗鎮 2017 年第 002 地塊
土地使用權人:東莞市高埗鎮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檢測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鉆探單位:東莞市華真環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塊地址:東莞市高埗鎮冼沙村,中心地理位置是東經 113°45'46.64"、北緯 23° 5'41.12"
地塊調查面積:面積 5641.70 平方米
地塊原用地性質:工業用地
地塊規劃用地性質:托幼用地(R61)
調查緣由:高埗鎮 2017 年第 002 地塊位于東莞市高埗鎮冼沙村(中心地理位置:東經 113°45'46.64"、北緯 23° 5'41.12"),占地面積為 5641.7 平方米,高埗鎮 2017 年 第 002 號地塊原稱為富華、宏大廠區“三舊”改造公益性用地(地塊二),根據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批準的《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編號:批字第 2017-08-1002 號)文件,地塊名稱為高埗鎮 2017 年第 002 號地塊,因此本次調查項目名稱由 富華、宏大廠區“三舊”改造公益性用地(地塊二)變更為高埗鎮 2017 年第 002 號地塊。地塊歷史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現變更為托幼用地(R61),東莞市高埗 鎮土地儲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擬擬收該地塊作儲備用地。根據東莞市生態環境 局辦公室文件《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東 環[2018]310 號),該地塊需開展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受東莞市高埗鎮土地儲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 公司于 2020 年 03 月承擔了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根據國家地塊 環境調查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中健檢測于 2020 年 03 月~2020 年 06 月期間對 目標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并編制了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 步調查報告。
(1)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在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期間,項目組通過資料收集和審閱、現場踏勘、 調查采訪等方式對目標地塊及其周邊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和污染識別。目標地塊歷 史沿革清楚:地塊在 1998 年之前為農用地,未進行開發利用。1998 年至 2003 年期間進行土地平整(僅對地塊內的農田植被進行平整,期間無外來回填土情 況),東莞市高埗鎮對外經濟發展公司開始建設東莞富華鞋業有限公司員工宿舍; 2003 年-2017 年地塊主要為東莞富華鞋業有限公司員工宿舍和臨時工棚,東莞富 華鞋業有限公司員工于 2004 年開始入住宿舍,2009 年搬離宿舍,搬離后宿舍為 空置狀態,并于 2017 年拆除完畢;臨時工棚為建設東莞市振泰倉儲設備有限公 司時民工的臨時宿舍,臨時工棚于 2011 年拆除,拆除的宿舍和臨時工棚產生的 建筑垃圾大部分已完成清理,僅地塊的南側及東側有少量殘留的建筑碎塊,地塊 不存在外來建筑垃圾情況。
2017 年至 2020 年地塊除暫時放置空置集裝箱外,其余均為空地,空置集裝箱于 2018 年暫時存放于地塊(集裝箱用于暫放管材),于 2020 年撤出,地塊南 側和東側存在少量建筑砼塊,為員工宿舍拆除時所遺留。
2020 年地塊北側有約 1900 平方米的外來堆土,填土深度約為 0.05m~5.0m (平均深度為 3m),填土土方量為 5700m3,其來源為莞太路周溪路口城南工地, 是屬于政府合法招標土源,外來堆土為地塊外西側萬科第五城建設期間暫時存 放,為萬科第五城建設項目頂板回填用土,土壤不含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廢棄物 及危險廢物,現已清出地塊,清出時間為 2020 年 5 月 30 日。
根據地塊相關資料分析、現場勘踏及人員訪談等,該地塊存在外來堆土情況, 因此將堆土區域作為重點關注區域,外來堆土及堆土車進行堆土堆放和清運的過 程會產生重金屬、VOCs、SVOCs、石油烴等,因此關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屬、VOCs、 SVOCs、石油烴。
(2)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①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 7 個土壤監測點(包含 1 個土壤監測對照點),調查 深度為 0~8.0m,項目組分別于 2020 年 03 月 31 日、2020 年 04 月 01 日和 2020 年 04 月 02 日進行土壤樣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樣品 35 份(其中土壤檢測對照點 位樣品 1 個,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1 項)、重金屬 和無機物(7 項)、揮發性有機物(27 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 項)、石油 烴(C10-C40)。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土壤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1、對照點
本次調查于地塊外采集了 1 個土壤對照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外 對照點 pH 值為 8.27,為堿性土壤;砷、鎘、銅、鉛、汞、鎳均有檢出,六價鉻 未檢出;石油烴(C10-C40)有檢出,石油烴(C10-C40)檢出結果為 167mg/kg, 其余有機類檢測指標均未檢出,檢出結果均未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2、pH 值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 34 個土壤樣品進行了 pH 值的檢測,pH 值的檢出范圍6.09~9.41,其中 6 個土壤樣品的 pH 值小于 7,28 個土壤樣品的 pH 值大于 7, 總體來看,調查地塊以堿性土壤為主。
3、重金屬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 34 個土壤樣品進行了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銅、鉛、 汞、鎳檢測,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砷、鎘、銅、鉛、汞、鎳、六價鉻的檢出濃 度均未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重金屬詳細調查和風險 評估工作。
4、有機物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 34 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物的檢測,共檢測了 38 項有 機物。此次檢出的有機污染物包括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 氯乙烯、?共 5 項,其中四氯化碳的最大檢測值為 2.0×10-3mg/kg,1,2-二氯乙 烷最大檢測值為 6.7×10-3mg/k、1,1,2-三氯乙烷最大檢測值為 4.6×10-3mg/kg、三 氯乙烯最大檢測值為 3.17×10-2mg/kg、?最大檢測值為 0.2mg/kg,以上 5 種有 機物的檢測值均未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余有機污染物均未檢出,因此無需 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物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5、石油烴(C10-C40)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 34 個土壤樣品進行了石油烴(C10-C40)的檢測,34 個 樣品中石油烴(C10-C40)均有檢出,檢出結果范圍為 64mg/kg~432mg/kg,均未 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石油烴(C10-C40)的詳細調查 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②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
1、檢測結果分析
本次調查項目組于 2020 年 04 月 23 日在地塊內共采集了 3 份地下水樣品(不 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 pH 值、渾濁度、鐵、錳、銅、鋅、鋁、鈉、 汞、砷、鎘、六價鉻、鉛、鎳、石油類(總量)共 15 項監測指標。根據檢測結 果分析,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地下水 pH 值范圍7.00~8.06,偏堿性水;出現超篩選值的污染物有渾濁度、 鐵、錳共 3 項,渾濁度在 2 個點位(下游 D2、D3)樣品中均超篩選值,鐵在 1 個點位(下游 D2)樣品中超篩選值,錳在 2 個點位(上游對照井 D1、下游 D2) 樣品中超篩選值,渾濁度最大超篩選值倍數為 9.9,鐵最大超篩選值倍數為 0.95, 錳最大超篩選值倍數為 8.10,地塊內上游、下游地下水監測點位均出現超篩選值 項目,其余檢出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
地下水鐵、錳超標原因分析:本次檢測結果顯示地下水上游對照井(D1)、 下游(D2)點位均出現超篩選值情況,同時根據《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 劃》可知“地下水中度~重度污染區主要分布在粵東、粵西工業區及珠江三角洲 地區,污染項目主要為 pH 值、Fe、Mn、NH4+”,調查地塊位于珠江三角洲地 區,因此地下水污染物鐵、錳出現超篩選值情況的原因可能是地塊內地下水鐵、 錳本底值相對較高。
地下水渾濁度超標原因分析:地下水渾濁度與水中礦物質含量有關,如鐵、 錳、砷、鈉等物質,本次調查地下水鐵、錳均出現超篩選值情況,不能滿足地下 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因此地下水渾濁度出現超篩選值 情況的原因可能是水中含有較多的鐵、錳等礦物質所致。
2、地下水人體健康風險分析
地下水暴露途徑包括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吸入室內空 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以及飲用地下水。因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均已供應自 來水,不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飲用地下水暴露途徑。地下水指標 中渾濁度屬于感官性狀指標,根據《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試行)》 附錄 H,不屬于工業企業污染地塊場地環境調查關注的污染物,因此不作為本次 場地環境調查的重點關注污染物此外,關注污染物鐵、錳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氣態 污染物,故這些超標污染物缺少暴露途徑,由此地下水中的超篩選值污染物對人 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因此本地塊無需開展地下水風險評估工作。
3、地下水風險管控措施
鑒于調查地塊地下水污染物中的渾濁度、鐵、錳不同程度的超出相應風險篩 選值,因此建議在后期開發過程中不對地塊內的地下水進行以飲用水源為用途的 開發利用。
(3)總結論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高埗鎮 2017 年第 002 地塊不屬于污染地 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故該地塊作為托幼用地進行再開發利用 是可行的。